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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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NA077010601200907003 内容分类:上级文件
发布文号:皖残联办〔2009〕38号 发文日期:2009-07-02

关于对在校高校残疾人学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市残联: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残联〔2009〕62号),就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请各市残联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当地教育、劳动就业部门和相关高校,认真开展对在校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2007、2008、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调查统计,把调查统计当作经常性工作来抓,掌握其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并纳入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库中,实行动态管理,于每年的8月31日前将调查统计信息汇总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和基金处。

2009年度的调查统计信息,请各市残联汇总后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省残联教育就业和基金处。

   联 系 人:杜思棋

联系电话:0551—5520195

电子邮箱:dsq1978@ah.gov.cn

附件: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doc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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