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残联: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残联〔2009〕62号),就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请各市残联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当地教育、劳动就业部门和相关高校,认真开展对在校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2007、2008、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调查统计,把调查统计当作经常性工作来抓,掌握其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并纳入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库中,实行动态管理,于每年的8月31日前将调查统计信息汇总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和基金处。
2009年度的调查统计信息,请各市残联汇总后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省残联教育就业和基金处。
联 系 人:杜思棋
联系电话:0551—5520195
电子邮箱:dsq1978@ah.gov.cn
附件: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doc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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